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5-03
为强化经常性的防灾救灾工作,居安思危,增强市民防灾救灾意识,配合全省防灾救灾大演练活动,泸州市政府决定鸣放演习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鸣放时间
2012年5月11日14时00分。
二、鸣放范围
泸州市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城区,泸县、合江、叙永、古蔺县城区。
三、鸣放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时间3分钟。
四、注意事项
本次鸣放演习警报是我市组织的日常防灾救灾演练活动,希望广大市民注意识别,熟悉警报信号,不要产生误解,坚持正常的工作、学习、生产和生活。
特此通告
泸州市人民政府
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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