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2-05-05
●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万元;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
昨(4)日,在2012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召开后,宜宾市随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省医改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医改工作。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游开余主持会议,副市长曾勇出席会议。
据悉,今年宜宾市将加快完善全民医保体系,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要稳定在95%以上;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人均筹资达到290元以上。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10万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10万元。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加大救助资金投入,扩大救助范围和救助比例,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5%;做好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治疗和保障救助工作等。
会议指出,要统一认识,强化医改工作执行力;要多措并举,确保今年医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重点突出加快完善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四个方面工作;要强化宣传,动员社会各界主动参与支持医改工作。
曾勇具体安排部署宜宾市医改工作。(完)李晓琴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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