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2-05-07
按规定,每年的2月1日——4月30日,是长江上游的禁渔期。目前今年的春季禁渔已经结束。昨(5月6)日,记者从泸州市水务局获悉,今年禁渔期间,泸州市渔政部门查处了8起违法案件,罚款1万余元,销毁电鱼船2艘,网钩1500余颗,网具200余张。
禁渔期内,渔政部门“八小时”之内执法,偷渔者就“八小时”之外偷干;渔政部门白天执法,偷渔者就晚上偷干。执法艇出动被盯梢者发现,偷渔者就会马上收手。据了解,今年禁渔期间,市渔政部门查处了8起违法案件,罚款1万余元,消毁电鱼船2艘,网钩1500余颗,网具200余张。
据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泸州渔政部门针对禁渔期渔民的实际困难,采取了相关措施。一方面,争取政府将专业渔民禁渔期,纳入低保范围予以保障;纳溪区所有专业渔民继续享受到了低保补助金,到目前为止享受春季低保人数26户金额达17160元。另一方面守法渔民的机动渔船,按照功率给予油料补贴,春季禁渔结束随即开始实施。全市500余户渔民即将享受渔业柴油补贴,此次渔业柴油补贴总金额近100万元。根据渔船功率的大小,渔民多则可得到上千元的补贴,少则补贴近300元,这对改善困难渔民的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泸州渔业
泸州境内大小江河80余条,境内长江、沱江共有183公里,天然水域广阔,各种渔船1000余艘。泸州水生生物资源丰富,全市鱼类资源有169种,还栖息着白鲟、长江鲟、胭脂鱼、大鲵、岩原鲤、白甲、厚颌鲂等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境内长江段是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重要江段。(完)周松柏 雷朋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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