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5-07
隆纳高交大队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民警安全防范意识,结合恶劣天气条件下的执勤执法活动,在全体民警中深入开展了增强执法安全意识专题教育活动。
5月4日以来,按照隆纳高交大队的安排,以中队为单位,分别组织学习了《安全防护知识》、《交通民警因公牺牲案例》等知识,要求民警时刻重视执勤安全防护工作,要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结合隆纳高交大队执勤工作和辖区道路特点,举一反三,认真排查总结自己在执勤执法中不符合安全防护规范和执勤执法规范的行为,并进行立即整改。
5月4日下午,隆纳高交大队召开全体民警会议,再次对执法安全工作进行了强调。会上,大队长张礼华提出了八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执勤安全防护,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二是要严格落实执勤安全防护规范和执勤执法规范,时刻保持警惕。三是巡逻车、事故勘查车等车辆必须配备锥筒、手铐、警棍、电筒等安全防护装备,服务区保安在执勤中必须随身携带警棍。四是在路面执勤和事故现场勘查中,必须首先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划定安全区域,设置明显标志。五是做好车辆维护和出车检查工作,确保车况良好,各种装备齐全有效。六是民警上路执勤要携带单警装备,夜间要携带电筒、停车牌等装备,严禁在不符合执勤安全要求的路段检查车辆,严禁把头、手伸入检查车辆内,严禁身体接触检查车辆,严禁追车。七是事故处理民警在事故现场处置中,必须首先做好安全防护工作,要有民警专门维护现场秩序,采取临时管制措施一定要及时、到位。八是在执勤中,要加强协管员的管理和帮带,注意协管员的执勤安全防护,时时提醒,加强指挥。(完)孙林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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