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5-08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明明还不到新土豆上市时间,但在山东部分农贸市场却有大量外表光鲜的新土豆上市。原来商贩用化学物质“焦亚硫酸钠”浸泡土豆进行“翻新”。专家表示,翻新处理过的土豆会把已经长芽的土豆变为“无芽”土豆,食用后可能中毒。洗翻新时加入某些清洗物质,也会对身体产生直接危害。
笔者看到这一则新闻时,感到非常惊讶。2011年一件件食品安全事件都还历历在目,双汇瘦肉精、雅培有虫奶粉、全聚德违规肉、KFC炸薯条油七天一换……,但不良商家还在“重蹈覆辙”,而且手法在不断“翻新”。笔者认为食品安全频发这个问题的原因绝对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清楚的,但是划分起来可以归纳为几个主要因素:第一,不法商法,道德水品低下,为了利益不顾群众安危。第二,有责任监管部门足够多,但能承担起责任的部门太少。第三,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行为打击力度还不够,造成违法成本过低,从而出现死灰复燃的想象。第四检测手段不完善,标准缺失。第五,群众在选购食品时对其安全还不够关心,食品安全意识还不够高,发现自己受害之后往往无心问责,从而纵容了不法商法进一步危害其他消费者。
食品安全与百姓的生活和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如何防止不良食品伤害我们的身体,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是提高食品造假违法成本。违法成本低是导致食品造假的直接原因,如去年5月,某地的一个基层法院判决的一起销售在饲料中非法添加“瘦肉精”的案件中,他们销售的“瘦肉精”可以饲养上万头猪,但是4名主犯均被判了轻刑、缓刑。希望国家相关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打假力度,对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涉案人员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不良商贩不敢造假。
二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零容忍”。首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一把手”责任制,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追责机制,坚决打击顶峰作案者,出现问题时,坚持责任倒查制度。其次,群众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发现造假食品,要依法举报和索赔,维护自身的权利,对造假食品纯不手软。(完)作者:雷双凤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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