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5-08
近日,宜宾县普安乡汪某购买一摩托车,为领取下乡补助,结果被骗现金4000元,警方分析可能因汪某资料被泄漏有关。
4月28日,汪某在柏溪镇一摩托车专卖店以68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五羊牌摩托车,并于次日办理了机动车号牌。购车时,店老板告诉汪某如果是农村户口还可以领取10%机动车下乡补助款。随后,汪某根据国家机动车下乡政策规定,将领取机动车下乡补助款的相关资料交到了户口所在地乡政府申报。5月6日上午10时,汪某接到来电显示18677132925的电话,对方是一位女子,该女子通过电话向汪某核实了汪某新购车的车牌号,以及身份信息后,告诉汪某其下乡补助款已经办下来了,叫汪某与18679123641联系。汪某按该女子提供的电话号码打过去后,对方告知汪某先前提供的账户不能转款,要汪某重新提供一个正在使用的银行卡账户。汪某告诉对方自己在工商银行开有账户,卡上还有钱,问是否把钱先取出来。对方告诉汪某不用把钱取出来,但打款时需要汪某在ATM机上操作。汪某迅速到柏溪镇一台ATM机前,并按照对方的要求迅速完成了操作。操作完成后,汪某等了一个多小时还是不见对方转款进来。当汪某拨打与他联系的两个号码时,结果却为空号,他才发现被骗。随即,汪某向宜宾县公安局天池派出所报案。
民警分析可能系汪某在办理机动车号牌时,无意将相关个人信息泄漏给了不法人员。民警提醒市民在办理相关事务时,要有保密意识,防止个人资料外泄后被不法人员利用,不要轻信电话、短信内容,谨防电信诈骗,更不能轻意在ATM机上转账或修改密码,遇到类似情况可向亲人或公安机关咨询。(完)宜宾县公安局天池派出所 康小兰 钟维聪
编辑:黄孝蓉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