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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司法局:攻坚破难24小时 成功处置孩童溺水事件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5-09

    2012年5月7日中午,泸州市纳溪区上马镇太平村学生熊某,午饭后与同学段某、严某一起私自到洞沟河下游鬼打湾(小地名)处洗澡时,熊某不慎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情绪异常激动,从镇中医院将死者尸体抢走,强行将尸体停放在学校门口,扬言要报复学校的教师和学生,引起数百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情绪失控的死者亲属,不顾在场工作人员和学校教师的劝阻,将该校的一名教师打伤,并用木棒把学校橱窗砸坏,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

    矛盾一触即发,稍有不慎,必将使矛盾升级和激化,造成难以估计的严重后果。纳溪区司法局在接到区应急办的指示后,立即成立由副局长任冰为组长,区法律援助中心、护国法律服务所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协调工作组赶赴现场,主动介入,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

    在案件处置现场,区司法局协调工作组一边细致搜集和梳理该孩童溺水死亡事件的点滴材料,还原事实真相;一边耐心做好死者家属的思想工作,以心换心,逐渐舒缓死者家属的情绪,把握矛盾处置的主动权。面对死者家属的不理解、不支持、甚至辱骂,他们做到有理有节、坚持原则,从专业的角度指出死者家属停尸闹事的性质,引导死者家属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各方的协调配合,通过三个回合情与法的较量,死者家属“大闹多得、不闹不得”的错误认识慢慢得以改变,从鲁莽走向理性,终于在5月8日下午3时许与死者家属达成尸体处置协议。

    这一起突发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在短短24小时内成功处置,得益于各级政府、职权部门的主动介入、快速介入和协调配合;更得益于广大干部敢拼、敢打硬仗、攻坚破难的精神。(完)纳溪区司法局上马司法所  蒋福云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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