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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开展保障空气质量专项行动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5-09

江阳区开展保障空气质量专项行动(图1)

    5月9日,泸州市江阳区召开城区工业烟粉尘和燃烧原煤、秸秆污染综合治理会议,周密部署保障环境空气质量专项治理行动,确保“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功。

    按照专项行动要求,江阳区将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利用2个月的时间,对辖区内所有的工业烟粉尘和燃烧原煤、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一是强化城区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治理设施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二是对城区工业企业厂区内露天堆存煤炭、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矿粉等工业物料或工业固体废物的,要责令其脱硫除尘、地面硬化,建设密闭料仓、防尘网,或采取帆布覆盖等措施,有效防治粉尘污染;

    三是切实提高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的使用率,严格对使用燃煤锅炉的单位燃烧原煤的监管,督促其限期整改,直至依法关闭。

    四是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组织相关街道(景区)实施城区和近郊禁烧垃圾、树叶杂物、农作物秸秆、塑料、和假冒伪劣商品等工作。

    五是增强环保执法的监管力度,组成专职环保执法队,采取每日巡查与突击检查、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实行了全时段、全覆盖、无缝隙的监管。对企业直燃煤和违法土小企业进行严厉打击,对敢于顶风而上的将坚决予以取缔,切实保障辖区空气质量。(完)泸州市江阳区环保局  姜伟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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