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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一男子为赚加工费帮陌生人宰杀金雕 被判刑

川南在线2010—2019四川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7-04

  自贡一男子为赚取加工费,帮陌生妇女宰杀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金雕一只,并拍照上传到微信朋友圈。近日,荣县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以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于伟荣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4年1月27日下午,于伟荣在其母亲和姨妈合伙经营的鸡鸭剁宰门市内帮忙,为赚取加工费,于伟荣帮一陌生妇女宰杀一只金雕,并拍照上传到微信朋友圈。事后,有热心网友将此事向森林公安局举报,并提供了相关微信照片和于伟荣的个人信息。2016年6月1日,被告人于伟荣主动到荣县森林公安局投案。

  荣县法院审理后认为,于伟荣违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杀害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隼形目鹰科动物金雕一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人名均系化名)    (万方 记者 徐昭磊)

编辑: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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