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7-05
2017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显示全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514起, 这些违法违规问题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微腐败”案例。要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必须重拳治理“微腐败”。5月,全国上下掀起了整治“微腐败”的肃贪肃纪之风。
所谓“微腐败”就是一种公权乱用的行为,主要特点是乱用公权的行为很小、比较普遍,社会公众对公权者态度暧昧。当下,乱用公权已不止存在于线下现实社会中的礼尚往来,而是随着科技进步延伸到了线上虚拟社会中的你来我往,如网络游戏装备赠送、直播交友平台打赏等可以将虚拟货币转换为现金的各种软件,然而,其中使用最频繁的交友通讯软件“微信”就是“微腐败”滋生地的重灾区。
一是“微信红包”发出腐败“微信号”。微信功能强大,且具有支付功能,在给使用者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使一些行贿、受贿者有了可乘之机。目前,微信红包支付上限为200元,数额虽不大,但一天可转发100个,如此算来,每天可转金额为2万元。很多时候人们都通过微信将有工作关系的人员加为好友,这不仅方便工作联系,更有甚者借逢年过节之际向党员领导干部发放红包,这种腐败方式极具隐蔽性,数额虽小但聚少成多,其腐败性质与大额收受贿赂是相同的。
二是朋友圈“微商”卖出“微关系”。随着微信的崛起,很多商家也通过该平台来拓展业务,这就产生了“微商”群体,其门槛低、操作便利、时间灵活的特性受到追捧,很多人加入到微商行业,我们有些党员领导干部认识性不强,自己也加入到“微商”队伍,或转发亲戚朋友的“微商”广告,这就容易滋生出新问题,如下属碍于领导情面或为讨好领导,不得不购买产品、工作伙伴为进一步拉拢关系积极购买产品等,名为买卖商品,实为拉拢关系。
三是投票集赞出现“微利诱”。现在微信平台出现很多投票集赞活动,完成一定任务或达到一定排名就可以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很多人为在活动中获得奖品,在朋友圈、微信群等转发投票集赞信息,以发红包的形式感谢投票点赞人员。这就会出现两类问题:一类是下属常以此为借口,向领导干部发放微信红包,名为感谢,实为腐化;另一类是领导干部借助公权力,向下属、工作伙伴拉票求赞,已达到获取活动利益的目的。
以上种种,充分说明了不管线上线下,“微腐败”都很容易“钻空子”,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一不小心就容易受到糖衣的侵蚀,一步步误入歧途。所以,整治“微腐败”不仅要靠制度、法规约束,更要靠我们每位党员干部的自觉警醒,以及党员家属的监督,做到时刻谨记中央八项规定,将“三令五申”融入到自己的言行举止,每日三省吾身,唯有如此方能不受糖衣侵蚀,做到正气浩然,为官清廉。(林卓夕:四川泸州市泸县公安局)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