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4-04-24

“什么是法制宣传?借群众之口,传递出群众想要的信息,这就是法制宣传。”4月23日,省司法厅党委常委、机关党委书记陈亚宁莅临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督导“法律七进”工作时说到。
陈亚宁就华阳街道“法律七进”工作开展情况“听诊把脉”,开出良方:一是要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有重点、有条件的开展法律宣传;二是政府部门和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坚持依法行政;三是要加强学生等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四是结合群众身边的案例,剖析典型,以案说法。
谈到“法律进寺庙”这一工作时,陈亚宁语重心长地说:“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社会化管理工作,引导宗教在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是当前形势下一项重要工作,只有逐步建立健全“法律进寺庙”工作的长效机制,才能引导宗教教职人员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据悉,华阳街道自“法律七进”活动开展以来,立足服务,让人民群众对依法治理工作信得过、用得上、离不开,把涉及群众房产、财产公证、婚姻家庭、经济合同、妇女儿童保护、青年人权益维护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送到(村)社区、企业和学校,适应基层工作和群众的需求,做到有的放矢,方便群众咨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马德良 姚晓丹 傅玲玲)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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