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4-05-09
“凡事不能心存侥幸,以后一定要投商业险,这次我虽然赔了近贰拾元,但还是要感谢你们!”,近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法官律师的共努力下最终圆满解决,巨额赔偿的承担者吴某在休庭后对所有诉讼参与人说。
吴某驾车近二十年,从未发生过交通事故,去年保险到期时,没有听从保险员的劝导,除了必须投交强险外还应投商业险50万或100万,而坚持只投交强险。结果在去年8月5日,刚拿到机动车驾驶证的吴某儿子,开着吴某的小轿车,在泸州市江阳区龙透关路警校门口,由于未及时避让将正在过人行横道的小勇撞伤,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由吴某的儿子承担全部责任。事故中造成小勇右侧开放性锁骨骨折,右胫腓骨下端闭合性骨折等等,共住院治疗85天,产生医疗费用120500元,小勇所受损伤经司法鉴定构成九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吴某与小勇对损失费用协商未果。今年3月3日,小勇将吴某、吴某的儿子及保险公司控告到江阳区人民法院。法院先后组织进行了四次调解,4月23日,在法官、律师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小勇所有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120000元,由吴某与某儿子共同承担188850元。(王盛)
编辑:马庆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