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都市周刊 发布时间:2014-05-16


5月9日,由自贡交警支队主办道交法十年纪念活动在春华广场举行。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今年已经是第十个年头。
对于这样一部上万字的重要法律,其根本目的无疑是保障公众出行的通畅和安全。然而从另外一个角度观察,这同样是一部理清责任和担当的法律。在那些围绕人们出行的方方面面的法条中,凝聚着你我的责任,也凝聚着立法者的责任和执法者的责任。
200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明确规定当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责时,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从2004年引发巨大争议的“南二环奥拓撞人案”到道交法第76条相关条款最终修改,用了3年多的时间。这体现了道交法在磨合过程中不断自我完善、清晰责任的进化方向。也只有公平地把责任和担当写清在法律条文中,社会才会形成和谐运转、良性前行的动力。
同样令人难忘的是道交法另外一次重大修改,那就是俗称的“醉驾入刑”,也正是以2011年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两部重要法律修改为标志,道路交通管理法制建设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法律修改后对醉酒驾驶、追逐竞驶等违法犯罪行为给予更严厉的处罚。这种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的期待,用更严格的立法保障公共安全的进化方向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同,反映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推动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在网络上,甚至诞生了“像打击醉驾一样……”的句式,足以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更严格的立法方向符合民心期许。
徒法不足以自行。回首道交法实施十年,执法的责任和担当同样重要。这其中,既包括“史上最严交规”严格落实为公共安全带来的新气象,也包括司法层面对“醉驾入刑”不打折扣地执行。
在道交法实施十年的过程中,难以忘记的还有“中国式过马路”这样的尴尬,这凸显了守法的责任是每个交通参与者、每种交通参与形式都要具备的。从某种角度上来说,道交法是对人们出行做出最细致规范的法律。也正因为此,在守法层面自始至终面临着法不责众心态的挑战。对此,一蹴而就的运动式整改可能难以根治,需要通过更加有力地宣传,使每个交通参与者都能认识到遵守道交法的责任和担当。
交通管理水平是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缩影。中国刚刚迈过汽车社会的门槛,高速膨胀、快速运转的节奏压得交通参与者喘不上气。在这种背景下,道交法的下一个十年所肩负的保平安、保畅通的职责和担当更加重要,立法者、执法者、守法者的责任担当正是道交法不可或缺的进化要素和推动力。(记者 刘亿)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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