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4-05-22

审判现场
旁听
日前,泸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巡回审判庭就立石镇中咀村张某某无证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交通肇事案在立石镇政府四会议室进行公开审理。立石镇组织政府机关干部、村(社区)干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机动车驾驶员代表等近80余人参加了庭审旁听。
庭审中,公诉人对被告张某某的违法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公诉,并对涉及的相关法条进行了讲解,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做了辩护,审判长对被告的量刑依据进行了解释说明。通过审判,最终张某某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人民币。
据悉,这次公开审判,现身说法,为广大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旨在让大家认识到违法犯罪的危害和所要付出的代价,深刻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做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这不仅有效的触动了人们的心灵,让大家接受了法治的洗礼,打消了大家侥幸心理,更是弘扬了法治的正气,为立石镇依法治镇的工作开展营造了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立石镇司法所的工作员小杨这样说道。(唐波 张菊梅)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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