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4-05-25
5月23日,一广西驴友独自骑摩托车到拉萨旅游,不知川内高速路不准摩托车进入,行驶至宗场收费站附近时被高速交警乐宜二大队民警罚下。
下午3时许,四川高速交警乐宜二大队民警姚刚在进行路面巡逻至乐宜高速676公里(宜宾方向)处时,发现有一辆摩托车正在应急车道内行使,全然不顾身旁呼啸而过的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警立即通过喊话器要求其减速行驶,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引导其从宗场收费站下高速。经询问,该驾驶员韦某是从广西独自骑摩托车到拉萨旅游,此次是返程途中,目前已经骑行40余天,超过4000公里。他是根据导航提示,从乐山进入高速公路,对川内禁止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的规定并不知情。民警看到该摩托车由于使用时间过长,两个车胎已经严重磨损。随即,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提醒他注意休息,及时更换车胎,并详细讲解了到广西都安的路线后,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0元、扣3分。
高速交警提醒,摩托车稳定性差,制动效果较弱,在高速公路行驶极易造成翻覆的交通事故。四川省根据实际情况规定,禁止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每个高速公路收费站口都设置有明显标识。(陈代钱)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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