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5-15
为破解用地瓶颈,泸州市江阳区2011年再次从省国土资源厅争取到3个挂钩项目,项目区位于黄舣镇、方山镇、分水岭乡和华阳街道4个乡镇街。该3个项目涉及迁建农户1636户,新建聚居点20个,预计全面实施完成后可获得城镇建新区指标1652.56亩。目前,华阳、方山挂钩项目的撤旧工作已完成,正由作业单位拟做验收资料,预计6月份可申请市验收;分水、黄舣正在加紧项目实施前的准备工作。江阳区在挂钩项目推进过程中突出以下“五抓”措施。
一抓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国土分局局长、农林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领导组,各挂钩项目涉及乡镇街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从而做到了责任落实,分工明确,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抓项目资金落实。由于此次将要实施的3个挂钩项目涉及资金量较大。经区政府多次研究,为保证项目资金的落实,以区国土分局综合服务中心作为贷款主体,由区国资公司进行担保,向市农发行进行贷款,目前该贷款正在办理中。
三抓发动群众。一是在广泛宣传政策、深入调查摸底、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做好拆旧区规划和聚居点规划,既确保拆旧的农房能拆迁、宅基地能复耕,又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二是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主的原则,在安置上,采用聚居点安置和货币安置两种方式,由群众自主选择;三是在集中居住区建设上,提供多套各具特色风格的设计,通过“一事一议”由农民自行决定,让拆迁群众拥有充分的自主权,自愿拆迁。
四抓政策落实。区政府专门出台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重点明确农房搬迁补助政策标准和拆迁群众安置政策。对自愿搬迁到聚居点建房的农户,统一制定搬迁补助标准;对愿意到城市和附近场镇购买商品居住的农户,按照国家征地补偿政策进行补偿,其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种养殖大户经营。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及时足额兑现补助资金,保证拆迁农户生活水平不降低。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制定和落实优惠补助政策,拆旧农户积极性较高,推动农房拆旧复耕。
五抓质量管理。在项目实施中,认真对照规划设计或变更后的规划,逐一实施,明确落实国土、建设、水利、农业等部门的责任。挂钩项目由国土部门负责业务把关和技术指导;建设部门监测聚居点房屋建设质量;农林部门指导旧宅基地复耕,确保复耕土地达到耕地质量标准;水利部门把关和指导复限土地排水、聚居点给排水工程;审计部门对项目资金进行全程跟踪审计,项目实施完成后出具专门的审计报告。(完)江阳区国土分局 张才容 申辉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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