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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年满6岁可入学 不提“9月1日前”

川南在线2010—2019天府早报  发布时间:2014-05-30

  昨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就相关事项进行表决,最终以62票赞成、1票反对、4票弃权,高票通过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从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实施办法》取消了一审稿当中 “九月一日前年满六周岁”的明确日期限制,但是仍要求 “年满6周岁”才能入学,与原有的入学年龄限制规定无异。

  前后三次审议仅小范围修改

  在第一次审议稿当中,《实施办法(草案)》曾提出,“凡当年9月1日前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当年9月1日前”的条文引发关注,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意见,认为不应限定在 “9月 1日前”,建议参照上位法的提法。

  在今年3月进行的第二次审议当中,“当年九月一日前”的条文被拿去。

  在本次会议期间,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实施办法(草案)》进行了第三次审议,之后对草案进行了小范围修改,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草案修改稿经本次修改后已基本成熟,建议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予以表决。

  取消“9月1日”与上位法一致

  《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而《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实施办法》与上位法无异。

  ■校方观点

  日期不明不好把握

  问:今年一年级新生即将登记报名,是否还有9月1日前限制?答:等待相关细则出台,目前仍按原政策执行“法规通过审议以后,一般还要出台实施细则或相关配套政策,学校才好执行。”成都市武侯区某小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副校长昨日表示,成都一年级新生入学登记报名即将开始,在没有新的要求前,学校还将按照原来的政策执行,“如果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没有明确的日期限制,对于学校来说,也不好把握。”

  该副校长表示,对于6岁左右的孩子来说,差半岁,智力等各方面的差异还是比较大,如果家长过早把孩子送进校园,相比其他同学,孩子容易在学习上遇到困难,反而不利于孩子的发展,如果晚一年,在7岁时将孩子送进学校,孩子在智力上就容易凸显出优势,这能让孩子在信心、情绪等方面都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能量,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新闻调档

  教育部曾为入学年龄松绑?

  2009年12月6日,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教育部官方网站留言答复时表示,如果父母送距离9月1日还差两三个月才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学校可否接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同年12月7日,教育部撤下了上述有关答复,并发出紧急声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执行 “年满6周岁入学”的规定,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针对有家长希望放宽小学入学年龄的意见,有关部门将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记者 吴忧 张瑾 实习记者 吕洋)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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