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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兑现2014年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04.7万元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4-06-19

  近日,泸州市江阳区对国家级公益林20836 亩和省级公益林50170 亩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付工作,累计兑现补偿资金104.7万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30.7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74万元,涉及农户23914户,该资金主要用于个人和集体对公益林管护的补偿支出。补偿标准从2013年的9.75/亩增加至2014年的14.75元/亩,每亩补偿标准提高5元,增幅达51.28%。


  据了解,2013年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从9.75/亩,调增到14.75元/亩,2014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也提高到同一水平。随着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的提高,国家和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减少了补偿资金兑付过程中的矛盾,加快了各地补偿资金兑付进度,保障了农户利益,促进森林生态效益的进一步提升。


  江阳区自2011年启动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以来,累计兑现补偿金312.01万元。补偿资金全部直接通过“一卡(折)通”的方式兑现发放,保证了补偿资金按时足额兑付到林农手中,其中集体管护补偿资金直接兑付到集体账户。


  兑现过程中,区财政局、农林局和各镇街严格按照“任务、资金、责任”三到位的要求,按照公益林权属结构、区域分布、四至界限,把公益林落实到山头地块和责任单位及农户。通过全面校核补偿数据,做到权属、四至界限清楚,补偿面积、金额和对象明确,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保证了补偿数据准确无误和补偿资金兑现的有序推进,保障了林农利益。(何明楷)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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