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8-03
为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让他们共享发展成果,日前,泸州市民政局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以及《关于建立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精神,与泸州市财政局联合发文,下达三区2017年80岁—99岁高龄津贴补助资金共计690万元。其中,市级预算资金630万元,市级福彩公益金60万元。
据悉,此次下达的高龄津贴人口数据由泸州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科提供,泸州市民政局根据三区高龄老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进行专项资金分配,并明确要求三区民政局严格按照文件精神专款专用,及时发放高龄津贴补助资金,泸州市民政局将适时对高龄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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