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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兴镇:城乡环境治理再谋新篇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5-23

天兴镇:城乡环境治理再谋新篇(图1)

    日前,泸州市泸县天兴镇召开贯彻学习《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工作会,总结了前一阶段取得的成绩,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工作目标。今年以来,泸县天兴镇党委、政府加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狠抓“公路、搭棚、车辆停放、摊点、垃圾清运”为主要内容的环境综合治理,取得了显著成绩,解决了脏乱差问题。目前,天兴镇镇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完善设施,保障人员

    天兴镇实行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在公路沿线建有垃圾坑70余个,红大路沿线建垃圾分类减量池3个,在中心村或居民聚居区投放塑料垃圾桶40余个,有效的保证了垃圾的集中收集与处理。

    每年投入经费约23.2万元,统一为8个农业村聘用保洁人员12人,因地制宜为保洁人员划分责任区域,并统一为每位保洁工购买了意外伤害险;公路沿线垃圾坑、桶内的垃圾由镇财政出资,公开招标承包给个体业主清运至泸县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为提高各村参与城乡环境治理积极性,还对每村按照公路里程长短每月予以补助200-300元。

    五种力量,助力治理

    为切实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塑造洁净优美的城乡环境,天兴镇发动五种力量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发动全体镇干部实行分段包片负责,对所辖区域盯死看牢,严格监管。制定《天兴镇清洁工、保洁工管理和奖惩制度》,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激励人,确保全镇清保洁认真工作,保洁工作到位。镇治理办、镇执法中队联合组成督查组,实行每日督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奖惩逗硬。全体村(社区)干部就近驻点包片,随时对辖区内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与清运公路沿线垃圾坑内垃圾的清运承包方签订垃圾清运合同,约束业主搞好垃圾坑周围的环境卫生。

    按月考评,奖惩到位

    由镇纪委、镇整治办、镇执法中队组成联合督查小组,每日督查卫生清洁保洁情况,对发生以下情况的予以惩罚:对上班未穿工作服的扣5.00元∕次;所辖路段未按规定时间清扫的扣10.00元∕人∕次或应清扫而未清扫、或清扫不彻底的扣5.00元∕人∕次;对保洁过程中有断岗、脱岗现象的10.00元∕人∕次;对街面、背街小巷等地方保洁不到位,有白色垃圾的或牛皮癣、不合规定的标语广告清理不及时的扣5.00元∕处;公路沿线保洁工保洁不到位或垃圾坑周围脏、乱、差的扣5.00元∕处;

    每月对清洁工、保洁工进行月评,评出一、二、三等奖,对工作完成好,表现优秀的清保洁工进行奖励。一等奖一名,奖金150.00元;二等奖二名,奖金100.00元;三等奖三名,奖金60.00元。(完)天兴镇  徐静  杜开德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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