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5-27
为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培养广大中小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增强青少年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更好地激励全县中小学生、科技教师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提高科技创新作品质量,近日,宜宾县科学技术协会、宜宾县教育局出台了《关于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凡该县中小学生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得全国、四川省、宜宾市奖励的优秀作品都属该奖奖励范围。选送的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科技实践活动、科幻画获全国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每个项目1200元、1000元、800元的奖励;获省级奖的分别给予600元、500元、400元的奖励;获市级奖的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50元的奖励。对选送参赛作品的指导教师,由宜宾县科学技术学会、宜宾县教育局颁发国家级获奖项目对应的一、二、三等科技创新指导奖证书,对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指导教师,优先晋升职务、评定职称;对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学生,在升学时按规定给予加分。(宜宾县教育局 朱俊聪)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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