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5-28

谈话中,大队教导员严先文向发生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家属了解了家里对事故处理、认定的意见。受害者家属提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2011年4月28日法院的判决结果、赔偿金额表示不服,认为不合理、公平。针对事故受害者家属所提出的疑问,严教作出了相关解释,并指出了正确的方向:一是由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支队维持叙公交认字2010第20217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认定结论;二是对于法院的判决,如果对于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在规定的时限内提请提请诉讼,一步一步按照法律程序处理;三是对于信访人的所提出的相问题,大队会向相关部门明确反应。(完)叙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鲁泽前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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