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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争取上级农业财政资金取得阶段性成果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4-07-01

  笔者从泸州市江阳区财政局农财股了解到,今年以来,江阳区财政及各相关部门及时把握财政政策机遇,捕捉信息、掌握重点,健全机制、主动作为,在争取上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6月底,全区到位上级农业财政资金7105万元,同比增长47.52%。


  强化目标任务分解。江阳区今年确定争取上级农业财政资金比上年增长目标为15%以上,并将任务分解下达至区直相关部门。为此,区财政局对照目标任务进行“双分解”,除将该局自身承担的争取任务分解到农财科室外,还将区直部门争取任务对口予以分解。


  建立责任落实机制。该局组建了争取上级农业财政项目资金相关班子,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对上争取资金工作;密切关注政策、梳理政策、积极应对上级项目资金分配的新变化,第一时间将梳理的信息发送到各相关部门、乡镇,供其在对上争取时参考,使对上争取工作有的放矢;做好基础工作,扎实细致地指导和服务项目单位,共同做好项目编制申报工作。


  建立跟踪落实机制。区财政农财股按照“报得出、盯得住、批得下”的要求,抓好项目编制和上报、落实工作,坚持常汇报、多交流、深沟通,确保项目过程有跟踪,争取资金能落实,并加快已到位资金下达拨付进度,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建立高效推进机制。区财政建立月度报告制度,定期通报对上争取的情况;建立月跟踪制度,确保项目有跟踪,资金能落实;建立月调度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总结部署工作,协调解决对上争取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月排名制度,每月将对上争取资金完成情况进行动态排名,增强区直部门和乡镇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建立考核挂钩机制。区财政坚持对上争取农业项目资金与项目经费安排挂钩,财政部门根据项目争取情况安排区级配套资金;坚持对上争取与考核奖励挂钩,对于在对上争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奖励,并将对上争取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何明楷  马玉梅)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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