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4-07-04

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发生以来,纳黔一大队迅速行动,狠抓辖区隧道、桥梁安全管理工作,排查排除一切安全隐患,严格落实24小时路面巡逻制度。7月3日下午,大队在泸州市叙永收费站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纳黔高速公路“山西晋城岩后隧道3.1 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责任追究”通报会。叙永县交警大队、高速执法七、八大队、纳黔公司安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席并参与了学习讨论。
会上,大队长谢安平首先向与会人员通报了国务院调查组对山西“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的情况,介绍了近期全省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并就优化工作机制、营造宣传氛围和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等方面提出几点建议:一是近期在纳黔高速公路上举办一次突发事故应急救灾演练,制定应急救灾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增加救灾设备贮备;二是探求快速互通信息的工作模式,尽量减少中间环节或不必要的审批程序,缩短反映突发事件和解决突发状况的时间;三是明确联勤联动既分工又合作的工作理念,增强各家单位工作互补能力和更多资源信息掌控能力;四是通过媒体渠道,加强路况信息、行车环境及安全法规进行宣传,发动群众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行车秩序氛围;五是着力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隧道路段、桥梁周边、服务区和救援服务管理,力避重特大交通事故及二次事故发生;六是加大各类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注重结合“双超”治理、“安全带”、“客运车辆上下乘客”等专项工作,将隐患排除在高速公路外;七是加强汛期高速公路路面的巡查力度,要执行24小时巡逻制度,一旦发现险情及时通报高速公路相关单位,及时救援、及时排除险情;八是关注执勤执法人员自身安全,保证在完成事故救援时不发生任何涉及执法人员伤亡的意外事故。(完)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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