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6-01
山东德州落马官员刘治温,在法庭上这样为自己辩护:“这些年来,我是严于律己、本分做事的,从没有过贪污的想法。社会福利中心工程投资2.4亿多元,按所谓的潜规则,我应该发大财,但我只让老伴收了熟人送到家里的几笔钱,就是想占点小便宜,而对许多其他人送的钱,我都拒绝了……”
应该说,刘治温打着“小便宜”的旗号,贪污受贿资金多达164万元,绝非是一笔小数目,最终,其被判有期徒刑13年。我很庆幸,贪腐的苗头刚刚滋长就被拈断,最终没有等到“按照潜规则,我应该发大财”的那天。刘治温的落马告诫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人民的“小便宜”贪不得。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腐败没有大小之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便宜”也会造成巨大的危害。从已经发生的若干腐败案件中看出,大多数贪官一开始本也是清正廉洁,大都在其位时间一长,放松了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在物欲的诱惑下,先是沾上贪“小便宜”的“爱好”,进而“水滴石穿”,逐步走向贪污腐败,最后身陷囹圄,难逃法律制裁。这些干部的落马就在于对“小便宜”的放松,由于“小便宜”的轻微,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在行贿者利益引诱、感情投资的引诱下,这些干部最终“笑纳”了自认为不能够成法律意义上的腐败的“小便宜”,抱着侥幸的心理,安心地享受着“小便宜”利益,总以为不可能够成犯罪,不会受到追究,放松了思想上的松懈,而这往往是干部政治生涯中最为危险的时刻。
“这些年来,我严于律己,从没有过贪污的想法。社会福利中心工程投资2.4亿多元,按潜规则,我应该发大财,但我收了熟人送到家里的几笔钱,就是想占点小便宜。”实践证明,再强大的防线,只要稍微有漏洞,也经不起“蛀虫”的蚕食,从有占“小便宜”思想,收受“熟人送到家里的几笔钱”开始,刘治温就踏上不经意地越过了红线。
事物的发展是通过量变转化为质变的,干部思想上的放松就是防腐的裂缝。“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不经意的“小便宜”最容易麻痹干部的思想,这些让干部习以为常的“小便宜”是导致干部腐败的导火索。刘治温案件警示我们,在享受“小便宜”带来的利益的同时,干部落马已经为时不远了。(完)作者:古蔺县古蔺镇 刘波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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