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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停收和免收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4-07-10

  现在,市民们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可以不用交纳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了。据了解,从7月1日起,泸州市停收和免收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的包括国土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环保部门收取的环境监测服务费、住建部门收取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费(仅限于居民家庭购买首套自用普通商品住房)等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据了解,政策实施后,泸州市发改委立即对收费单位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确保收费单位亮证收费,并将对停收和免收的收费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收费优惠政策的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据统计,该政策将使泸州市停收和免收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约2000余万元。(钟亮 记者 李泱)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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