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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总工会10项举措宣传《特别规定》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6-05

    为宣传和贯彻新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使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深入人心,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关心、重视女职工劳动保护的良好氛围,近日来,泸州市叙永县总工会积极响应全总号召,采取10项举措开展宣传咨询《特别规定》活动。

    首先,叙永县总工会发出〔2012〕33号文件通知,要求所属70多个基层工会认真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宣传月活动

    二是叙永县总工会女工部全体干部和社会化专职工会干部,采取分责任片区任务包干宣传的办法,把宣传《特别规定》送进企业、送进职工家门,要求宣传活动做到企业全覆盖和女职工全覆盖。

    三是举办全县女职工干部《特别规定》培训班,提高工会女职工干部运用《特别规定》,维护广大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基层工会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小分队,走进企业、工业园区、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使《特别规定》内容做到家喻户晓、女职工人人皆知。

    五是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女职劳动保护专家、妇幼保健专家等到企业为女职工宣讲相关法律等知识,提供咨询服务。

    六是向社会和企业发放《特别规定》的宣传资料800多份。

    七是会同县经济工作部、县人社局执法大队就部分非公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情况、专项集体合同进行调研督查,宣传《特别规定》切实维护广大女职工合法权益。

    八是结合开展宣传月活动。各基层工会在车站、广场、商场等公共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宣传画和宣传标语600多幅。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利用广播、电视屏和板报、墙报、专栏等大力宣传《特别规定》。

    九是出动宣传车,播放《特别规定》具体条款内容,为群众和过往行人普及知识。

    十是通过妇女健康知识的解答,为女职工提供生理、心理咨询服务。同时,还邀请市县各媒体来到活动现场,对活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并利用工会宣传阵地,工会信息、窗口单位电子显示屏以及各类橱窗栏展示《特别规定》的宣传标语和相关条款的解读内容。

    叙永县总工会采取积极措施开展宣传咨询活动,使宣传《特别规定》做到家喻户晓、女职工人人皆知。(完)叙永县总工会  罗晓霞  范秀超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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