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都市周刊 发布时间:2014-07-21

7月10日,《自贡都市周刊》第113期报道了单身母亲张国容,23年与脑瘫儿相依为命的悲情故事后,引起盐都各界强烈反响。读者对张国容母子的困境给予高度关注。在这些读者中,有一个人彻夜难眠,她就是荣县新桥镇基层残疾工作者邱德琼。
45岁的邱德琼1995年在一次机械事故中失去右手臂。身体的残疾,让她多次想过了却残生,却又舍不得年迈的父母。随着时间的推移,邱德琼幸福地成为母亲。一天,她在做事的时候,孩子突然对她说:“妈妈,你好能干哟。”她眼泪唰的一下就掉下来了,为了孩子,一定要重活一次,哪怕再苦再累,不再顾虑别人异样眼光。
2009年11月,邱德琼进入新桥镇民政办,负责残疾人工作。在工作中她发现,还有很大一群人和她一样,因为身体的残疾需要帮助。她不断学习充实自己,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把党和政府对基层残疾人的关心关怀送到每位残疾人的手中。闲暇之余,邱德琼还去做义工,并以此为乐。
《自贡都市周刊》报道了张国容母子的境况后,邱德琼决定要来市区看看她,为这位坚强母亲鼓劲加油。
第二天,邱德琼专程赶到自贡城区,为张国容母子送去自己的爱心,并用自己的亲身经历,鼓励她们勇敢面对困境,坚强地生活下去。她带着两桶油一袋米,敲开了张国容的家门。两个素未相识的女人,因为类似的不幸,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
邱德琼对张国容20多年如一日的艰辛表示钦佩,并用自己的亲身经历,鼓励张国容坚强面对困境。她们约定:今后定期来访,为人生鼓劲。
7月15日,《自贡都市周刊》一行人带着报社内部募捐的衣物、捐款等,再一次叩开了张国容的大门。见到我们的到来,张国容十分激动,她表示:感谢社会各界给予自己的关心,她会更加乐观地与儿子一起面对今后的生活。
四川崇理律师事务所史正品律师认为:为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国务院于2014年2月21日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制度。假如张国容儿子陈雪冬的法定抚养义务人确实没有能力给陈雪冬提供基本的生活条件。陈雪冬就属于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残疾人,属于《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的特困人员。(蒿蒿)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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