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4-07-25

朱艳萍就读的宜宾东方职业技术学校

朱艳萍对于未来充满迷茫
18岁的朱艳萍是宜宾东方职业技术学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的一名学生。2013年8月28日,宜宾东方职业技术学校组织该专业学生到宜宾县科普职业技术学校内进行机动车驾驶培训,由教练刘万祥负责教学。当天上午,一名学生操作失误,教练车失控撞向一旁的朱艳萍,导致其重伤双下肢截肢。
然而在这起看似简单的教学事故背后却暴露出一系列的问题。宜宾东方职业技术学校开设机动车驾驶教学并未向相关部门报批,属于违法办学行为;教练刘万祥不具备机动车教练员资质、所谓的“教练车”也是一台私家车……
少年学车双腿被撞断
朱艳萍是翠屏区邱场乡新庙村人,毕业后便一心想着学一门技术,去年8月27日他来到宜宾东方职业技术学校就读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每年学费6760元,但他只交了1000元就开始上课了。第二天上午,他和班上其他同学被送到宜宾县科普职业技术学校内进行机动车驾驶培训。
上午11点多,朱艳萍正坐在学校篮球场内的石头护栏上等待练车,突然教练车加速向他冲过来,由于来不及避让,他被撞成重伤。
随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五大队民警对此次事故涉及的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当时坐在车上副驾驶的教练刘万祥称,同学刘某上车练习时,他叫刘某慢慢放离合器、加油,当车走了一段路后,他听见油门声音变大,便觉得不对劲,立即叫刘某松油门但没有反应,他便迅速去拉开刘某踩油门的脚并转动方向盘,但车子还是撞到护栏上坐着的朱艳萍。
去年12月,交管五大队对该起路外交通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刘万祥在校内操场随车指导刘某进行机动车驾驶培训时发生的此事故属于路外事故,刘万祥的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朱艳萍无责任。
谁为这起事故买单?
7月23日,宜宾日报记者在宜宾东方职业技术学校宿舍见到了被截肢的朱艳萍,他正坐在床上,眼神充满忧郁。朱艳萍出院后便回学校继续学习,生活起居主要由父亲朱余彬照料。据朱余彬说,他是家中独子,和妻子常年在外打工,除了抚养朱艳萍及一岁多的小女儿还要赡养年迈多病的父母,为此,家里已负债累累。直到朱艳萍出事后,夫妻俩才赶回老家。
据悉,事故发生后,朱艳萍被紧急送往宜宾市肿瘤医院治疗,后因病情严重,转往宜宾市二医院进行了双下肢截肢手术。看着病床上的儿子,朱余彬心痛万分,他暗暗发誓一定要给儿子讨回公道。没钱请律师,他将全部希望寄托在了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核实了朱艳萍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后,经过条件审核,宜宾市法律援助中心免费安排了蓝荣宁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今年4月,朱艳萍以宜宾东方职业技术学校侵权损害为由向翠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被告宜宾东方职业技术学校在日常教育活动中,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导致原告人身权益受损的严重危害后果,理应承担原告的全部赔偿责任。经宜宾新兴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原告朱艳萍为二级伤残。原告提出了包括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精神慰问金等经济损失共计147.6843万元的赔偿。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朱余彬告诉宜宾日报记者,宜宾东方职业技术学校垫付了朱艳萍住院期间的10多万元医药费,此外还给了他9000元的生活补助,朱艳萍回学校继续学习后,学校一直免费向父子俩提供伙食。但对于朱艳萍安装假肢的13万多元,学校却不愿意再垫付了,他只得四处借钱先支付对方4万余元,剩下的9万多只得欠着,“安装假肢的公司几次上门要钱,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听到父亲的讲述,朱艳萍坐在一旁偷偷抹眼泪。“出事后,儿子经常半夜偷偷哭泣,总是把自己一个人关在屋里,不愿意跟别人交流。”儿子的变化朱余彬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对此,宜宾东方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官正勇说,事故发生后,学校一直在积极救治朱艳萍,包括组织师生捐款、垫付医药费等,考虑到他的特殊情况,学校将免除他在校四年学习的全部费用。但对于后期安装假肢等费用,他说,这要等法院判决后,该承担多少学校一定会承担起。官正勇告诉宜宾日报记者,该校是委托宜宾县科普职业技术学校对学生进行机动车驾驶培训,发生事故他们也有责任,目前,该校已向法院申请追加宜宾县科普职业技术学校、教练刘万祥、“教练车”车主作为共同被告。
职校系违法办学
官正勇介绍,宜宾东方职业技术学校的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是去年新开设的课程,包括机动车驾驶教学,因了解到宜宾县科普职业技术学校在这方面培训做得好,便委托该校对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的学生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机动车驾驶教学,为此,他们支付了该校一万元的费用。
事后经了解,教练员刘万祥不具备机动车教练员资质,所谓的“教练车”车主是宜宾县科普职业技术学校的一名老师。为什么该校在教学开始前,没有对教练员资质进行审查?对此,官正勇解释,按理说机动车驾驶应先对新生进行理论教学,哪知教练直接就让这些学生上车驾驶了,这样的课程安排他们事先并不知情,来不及去审查。
对于官正勇的说法,宜宾县科普职业技术学校董事长刘进学直说对方“打胡乱说”。刘进学说,当时宜宾东方职业技术学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差两名老师,该校多次找他推荐合适人选,于是他便推荐了刘万祥和另一个人,至于后面该校是怎么安排的他就不清楚了。而当天的“教练车”是该校借用宜宾县科普职业技术学校一名老师的小车。至于1万元钱那是支付给宜宾三峡机电职业技术学校的租用操场、教室、水电费等共两个月的费用,因为当时宜宾县科普职业技术学校是与宜宾三峡机电职业技术学校合并的。
宜宾日报记者在宜宾东方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看到墙壁上挂着学校办学的相关证件,其中由翠屏区教育局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上面载明该校的办学内容为:职业高中学历教育。记者了解到,机动车驾驶和汽车维修都属于技能培训。根据《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明(机动车驾驶培训类),而记者并未看到有这样的许可证明。其实,早在去年该事故发生时,官正勇在交警的询问中也承认,宜宾东方职业技术学校没有驾驶培训学校的资质,当时进行的机动车驾驶教学也没有向相关部门报批,显然这是属于违法办学行为。
随后,宜宾日报记者在“宜宾县科普职业技术学校”的网页上看到,学校简介中写明,该校是一所经宜宾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从事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的学校,开设了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据悉,该校也在对该专业学生进行机动车驾驶培训,那么该校是否又具有机动车驾驶培训的资质呢?
本报将继续关注。(记者 田琴 实习生 彭丹)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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