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8-10
近日,合江县佛荫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法对新入矫的人员雷某进行了走访。
走访中,了解到雷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自到佛荫司法所报到以来,认罪态度较好,能准时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学习和劳动,每周一能准时报到,思想上也对所犯之罪有了一定的认识,和周边邻居相处也较好。夫妻两在旭照场镇上经营一家小店,是全家的生活来源,日子过得还算富裕,生活也较稳定,雷某告诉工作人员,他现在孩子大了在外工作,和妻子两人安心的经营店子,没有其他的打算。除了每月要去一趟位于大桥老家看望老母亲,给其送生活费,置办生活必需品,就一直都在家。
走访快结束时,工作人员一再向雷某强调,不能再犯此类错误,必须在取得相关的资格才能有经营的权利,如果要经营就必须把相关证件办理齐全,雷某也表示,通过此次事件也让他有了深刻的认识,表示不会再犯。他也一定会好好接受改造,早日重归社会。(蒲德华)
编辑:甘熙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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