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8-10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增强矫正对象的纪律意识、法律观念和社会责任感。8月8日,合江县白鹿司法所组织辖区内16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一次集体教育学习。
在集中教育学习过程中,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听取各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汇报,且一对一进行了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对全体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为新增社区矫正人员详细解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同时向全体社区服刑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刑法》、《民法》等法律法规;二是在矫正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的各项监管规定,必须意识到违反规定的严重后果;三是在矫正期间要遵纪守法,杜绝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的行为。
通过此次集体教育学习,消除了新增社区服刑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抵触情绪,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法律观念和悔改意识,促使他们更加自觉、积极主动的配合矫正教育工作。(胡吉奎 龙凌)
编辑:甘熙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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