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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兴镇:发放22名残疾人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贴13200元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4-08-15

  近日,为做好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贴金发放工作,泸州市龙马潭区特兴镇残联对各村(社区)上报的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核,并抽样入户调查,实事求是地将有关数据和情况整理备案,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得到相应的优惠政策。

  经审核有22人智力三级和精神三级贫困残疾人符合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贴条件,并通过银行为之发放了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贴金每人每年600元,共计13200元,有效缓解了这类贫困残疾人的家庭负担,改善其生产生活状况,同时提升了残联居家托养服务能力和水平。(万致兰)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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