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8-17


8月3日,泸县公安局云锦派出所联合泸县消防二中队扑灭一起火灾。
当日下午6时30分,龙井村和板桥村交界处杨氏林场发生火灾。接警后,云锦派出所值班民警与消防二中队迅速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山上火势凶猛,大火正在风势下快速向四周蔓延,严重威胁到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为避免大火造成更大的损失,民警和消防队员立即疏散住户及围观群众,并在当地群众的协助下展开灭火行动。最终,经过2个多小时的奋战,明火被成功扑灭。经初步调查,该起火灾是因当地居民在自家房屋边焚烧垃圾时不慎引起。(杜金华)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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