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8-18
2015年8月,泸州市合江县委、县政府将“因病致贫户实施购药优惠”政策列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十一次全委会(扩大)会议重要部署责任分工方案》重要内容之一。合江县食药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足自身职能,充分发挥工作优势,以打造“三优”惠民品牌为目标,深入开展扶贫攻坚惠民药房工程建设,逐步探索建立全县因病致贫户优惠购药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救助帮扶机制,切实践行“监管一方、服务一方、惠及一方”宗旨。
一、以“药房入口”为前提,严格筛选药品经营企业。筹备“惠民药房”工程以来,合江县食药监局组织“两代表一委员”、普通群众、药品经营企业代表,多次研讨试点药房的遴选原则,最后议定“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优中选优”的基本要求。报名对象满足“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硬杠要求的同时,还应具备敢于担当品质和乐于奉献精神。通过层层把关、严格筛选,最终确定80家“诚信守法、经营优良、品种齐全”的药品经营企业为首批“惠民药房”,在2015年12月4日合江县扶贫攻坚惠民药房工程建设启动仪式上进行授牌。次年8月,又追加21家药品经营企业为二期工程的试点药房,进一步充实“药房库存”。
二、以“优惠价格”为核心,切实减轻贫困群众负担。为真正实现“减轻群众负担,降低贫困户购药费用,让百姓得实惠”的目标,全县因病致贫的城乡居民凭乡镇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以及县级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到乡镇食药监所办理购药优惠证,凭证可在惠民药房享受相关药品6.8折优惠。对购药优惠证办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以“规范经营”为关键,全力提升药房服务水平。为了确保贫困户用药安全有效、方便及时,切实为他们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合江县食药监局多次组织惠民药房经营业主培训学习,签订承诺书,将该工程建设的实施情况和诚信体系建设、药品电子监管建设、日常监管相结合,对遴选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食药监所广泛积极宣传,扩大群众知晓率,及时将所惠民药房经营动态向社会公示,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
截至目前,合江县共办理惠民药房购药证3680本,惠及贫困户765户(特困户328户),3680余人,惠民药房累计优惠贫困户购药金额42万余元,切实减轻了贫困户购药负担,不断密切了群众联系,实现了企业发展与惠民利民同步。下一步,合江县食药监局将继续强化工作力度,巩固惠民药房建设成果,将扶贫攻坚惠民药房工程建设成为一项群众放心、社会满意的民生工程。(何代勤)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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