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6-13
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掌握经营户守法经营状况,强化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引导正确消费,增强监管工作成效,达到监管成果与消费者共享的效果。2011年以来,泸州市合江县榕山工商所便在辖区内尝试实行信用等级分类对食品经营户进行监管。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在今年初步建立以“政府主导、工商牵头、协会配合”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评价考核制度,准确反映食品经营户信用现状并进行分类监管,形成一个集信息征集、综合评价、公式反馈、考核管理等主要内容的信用监管网络平台,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支持和促进作用。
为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信用评价级别将实行按每次巡查每项监管项目评分制、每时间段累计评分制,由工商部门日常巡查评分、经营户被申投诉情况评分、食品行业协会评分三项综合评定,科学分类。评分结果半年公示一次,年终评定信用分级。在日常监管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市场主体用不同颜色牌子表示并实行不同频率的监管,对失信的C、D级食品经营户重点进行检查,对信用一般的B级食品经营户实行爽约检查的频率,对长期保持信用的A级食品经营户适当减少或免于检查,实行不举不查。同时,对失信的C、D级经营户将集中对其进行培训,通过培训考核通过才能参加第二年的验照。
通过信用分类监管,合江县榕山工商所辖区内的食品经营户素质明显提高,对食品经营户初步实现社会化监管。(完)榕山工商所 赵雨平 肖舒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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