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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 宜宾百岁老人获两份“厚礼”

川南在线2010—2019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2-06-15

    “宜宾百岁老人涨‘工资’了!”连日来,这条让市民高兴的消息在宜宾城区广泛传扬,昨(14)日,记者从宜宾市老龄办获悉,从7月1日起,宜宾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00元。

    据宜宾市老龄办有关人员介绍,6月5日,宜宾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除了继续推进发放高龄老人补贴金、免费公交、减免挂号费等政策外,还新增两份送给百岁老人的“厚礼”:每年一次免费体检,每月享受长寿补贴金400元。这是宜宾近五年来第三次出台加强敬老优待的政策文件。

    据了解,依据规定,全市优待服务工作在兼顾老年人的物质生活、精神文化生活、医疗保健以及维护权益等方面需要的同时,要照顾贫困、高龄、鳏寡孤独和病残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需求。具体包括养老优待,将全市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同时继续落实90周岁以上高龄补贴金政策。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向80—89周岁老人发放生活困难补贴金。

    医疗保健优待。各区县每年组织医护人员为百岁老人进行一次免费体检,对老年人到市、区县公立医院就诊,应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减半收取专家门诊挂号费。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农村 “五保”老人和农村低保、低收入家庭成员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帮助其交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或部分资金。

    生活服务优待。继续落实好全市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的优待政策。要求长途客运、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设置 “老年人优先”、“老年人优惠”等优待标识。加大城市福利机构、民营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建设力度,提高农村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率,确保城市孤老、农村“五保”老人生活不低于当地一般居民生活水平。对身边无子女的老人,在住房拆迁安置中,应本着方便生活的原则,“安置房”的楼层安排上优先给予照顾。对居住公房、身边无子女的老人,在房屋维修等方面优先提供服务。

    文体休闲优待。大力发展基层老年学校,政府投资主办的旅游景点、各类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展览馆、公共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要对60—69周岁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向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开放。

    维权服务优待。对城市 “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成员中的老年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简化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核和指派。老年人因赡养费、扶养费、养老金、退休金、抚恤金、医疗费等纠纷提起的诉讼案件,应优先立案、审理和执行。(完)郑静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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