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8-30
自8月14日司法部发布《司法局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以来,为认真贯彻执行上述文件的要求,宜宾市南溪区公证处从以下几方面落实相关工作:
一是组织全体公证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在收到文件的第二天,南溪区公证处组织全体公证人员召开“五不准”学习专题会,公证处主任带领全体参会人员学习了《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的内容,并要求各公证人员在办理公证案件时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加强公证工作管理,确保公证质量。
二是加大审查力度。对公证申请人身份的审查、对证据材料真伪的审查,是办理公证的前提。通过对公证执业“五不准”的学习,南溪区公证处要求全体公证人员尽到更高标准的审查注意义务,除通过交叉询问、分别谈话等形式审查外,还要综合运用身份证识别仪等手段进行审查核实。同时要求所有的审查核实记录必须存档备案。
三是定期组织学习,提升公证人员的执业水平。为切实贯彻落实本通知的要求,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南溪区公证处定期组织公证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公证人员辨别真假申请人、真假材料的能力。(梁涛 曾连)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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