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9-05
为进一步提高镇村干部法律意识,运用法律知识依法办事的能力,9月1日上午,泸州市泸县牛滩镇组织镇村干部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学习活动。活动在镇会议室进行,近200名基层干部参加。

学习会上首先分发了法律知识读本,随后,司法所所长带领大家重点学习了《民法总则》中民事权利能力保护从摇篮到坟墓、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信息禁止非法买卖、诉讼时效延长至3年等亮点内容,学习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相区别的内容 。
大家都认为民法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最为密切,衣、食、住、行几乎都在民法的调整范围之内。作为一名基层干部,不仅要加强自身的学习,还要加大民法总则的宣传,以提升老百姓的法治观念。(林 丽)
编辑: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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