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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多举措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工作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4-10-10

  从2014年10月1日起,泸州市正式启动2014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工作。泸县医保局为更好地落实此项民生工程,惠及更多参保群众,从多个方面采取措施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工作的有序开展。

  今年9月以来,泸县符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的参保人员有6500余人,针对新政策,新要求,泸县医保局积极制定城乡大病保险宣传资料,印制、发放宣传资料近10000份。同是充分利用宣传台、进社区等途径,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为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工作顺利进行,泸县医保局细化赔付时间表。经医保局研究决定,泸县受理城乡大病保险理赔时间定为:第一次:2014年10月8日—20日,受理2014年1月—8月的大病保险费赔付申请;第二次:2014年12月10日—20日,受理2014年9月—11月的大病保险费赔付申请;第三次:2015年2月1日—28日,受理其余符合理赔条件的大病保险费赔付申请。

  另外,泸县医保局还简化了经办流程。符合大病赔付的参保群众可凭参保本人的参合(保)证、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原始依据、身份证、银行账户等资料直接到参保地的乡镇(社区)合管站申请办理赔付业务即可。(张莉)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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