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手机报 发布时间:2017-09-06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新社会治理,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中央批准,中央综治委于2017年组织评选表彰2013-201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和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
拟表彰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
四川省成都市
四川省遂宁市
四川省眉山市
拟表彰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
四川省射洪县
四川省乐至县
四川省武胜县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四川省米易县
四川省青神县
四川省什邡市
四川省江安县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坚持源头治理,构建专业调解、“诉非衔接”、第三方参与多元化解机制,调处率保持 98%以上,坚持开放共治,涌现“全国文明家庭”杨进强、靛坑村“扁担巡逻队”等先进典型。
自贡市贡井区实施综治维稳信访安全综合研判,调解与棚户区改造、园区发展同步推进,拆迁安置未发生矛盾纠纷引发的不稳定事件,大力实施“雪亮工程”建设,重要部位应用人像比对、智能预警新技术。
1.连续 12 年实现上省进京“零 非访”;
2.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 98.9%,刑事发案数下降 22%, 连续 7 年命案全破;
3.获得省级平安建设先进区县、四川省综治和维稳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4.2016 年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全省第4,群众安全感保持在 90%以上。(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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