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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潭区国税局“五抓”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4-10-27

  今年,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供了政策依据。龙马潭区国税局高度重视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把各项税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作为今年税收工作的重要项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一是抓贯彻落实。把对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作为今年税收工作的重要项目,列入工作议事日程,由区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建立形成工作机制,统筹各项工作,定期召开局务会研究和通报工作的开展推进情况,要求各基层部门领导要亲自负责,保证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各事项的落实。


  二是抓政策宣传。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让纳税人了解政策,掌握办理享受税收政策需要的办理的事项及程序。联系本地主流媒体,通过报刊、LED、微信、微博等多渠道,广泛宣传;在纳税大厅设立专门服务咨询台和服务窗口,接待纳税人咨询,辅导纳税人填报申报表,受理纳税人投诉。


  三是抓全面走访。组织安排税务人员对本辖区小微企业进行全面走访,分片区、分行业纳税人召开恳谈会,倾听纳税人诉求和意见,现场解决纳税人的问题和困难。区局还不定期召开税情通报会,通报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落实情况。


  四是抓辅导申报。针对纳税人的不同征收方式,对查账征收按实预缴的纳税人、定率征收的纳税人、按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预缴方式的纳税人,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政策法规科制作了具体的申报操作说明及流程,由管理人员、大厅前台人员辅导纳税人申报。


  五是抓审核把关。法规科确定专人把好审核监督关,在季度申报前每3天提取一次数据。其后,每天提取一次数据,查看申报情况,对应享受小微税收优惠而未享受的情况,及时与分局管理人员联系,立即通知纳税人到纳税服务科前台进行重新申报。前台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纳税人到前台进行补充申报。


  截至今年三季度征收期末,全区已有1035户小微企业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其中查账征收企业473户,定率征收企业529户,定额征收企业33户,受惠面达99.81%,累计减免金额为340.46万元,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初见成效。(吴玉富 唐雨)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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