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9-14

“同学们,你们肯定都很喜欢动物吧,可是你们会伤害它们吗?”“萤火虫”刘密微笑着向大家提问。从一个小小的问题开始,江阳区法院萤火虫普法志愿宣传者刘密面对弥陀学校1100余名中小学生,开始了《爱护动物 保护环境》法制宣讲。

刘密从近段时间网上热搜话题大学生掏鸟窝案、广东江门查获的走私穿山甲案,引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和穿山甲,通过案例直接客观的向同学们详细讲解了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等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没收财产。

萤火虫向同学们展示中华鲟
“泸州地处长江边,长江是泸州的母亲河,母亲河里生长着中华鲟,它是地球上最古老的脊椎动物,距今有一亿四千年的历史,是我国一级保护动物,在整个生物链中处于重要的一环。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捕杀国家保护动物,情节严重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同学们千万不能伤害中华鲟,有人叫你吃可要坚决说不,发现捕杀行为应当制止、举报。”宣讲中,刘密结合长江里的保护动物向同学们娓娓道来非法捕杀国家保护动物将承担的法律后果。

萤火虫向同学们展示穿山甲图片
活动现场,萤火虫还向同学们展示了燕隼、穿山甲、中华鲟等珍稀国家级保护动物的图片,让同学们记住它们的样子,告诉大家绝不能买卖和食用国家级保护动物。
“以前我只知道动物可爱,它是我们人类的朋友,今天我却知道了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走私捕杀国家保护动物都是犯法的,以后我会增强这方面的知识,保护动物,保护环境。”弥陀学校学生王某某说。 (唐瑜 周洁)
编辑:杨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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