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9-14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分工,制度建设加强环保执行力。
泸州市泸县石桥镇成立了由书记、镇长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村(社区)支部书记和主任为成员的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档案资料组、宣传报道组、现场工作组、信访工作组、督查督办组、后勤保障组。制定了石桥镇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方案、考核办法和责任分工,明确了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完善了石桥镇环保工作例会制度、宣传制度、巡查制度、值班制度、应急制度、“三同时”制度、考核问责制度等。制定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为全镇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宣传到位,层层落实,全民参与营造环保氛围。
用村村响、宣传车、LED显示屏,通过散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截止目前,共出动宣传车58车次,宣传时间29天,200余小时;发放秸秆禁烧、河长制宣传资料15600份,承诺书8000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资料120份,安置固定宣传标牌2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140余幅,张贴小型宣传标语400幅,秸秆禁烧通告30份。全镇在家农户知晓率达100%。安排专职宣传人员驾驶摩托车每天不间断沿途播放秸秆禁烧宣传喇叭,联村组在重点时段到联系村开展巡查和督查,一旦发现野外用火,立即进行教育和处罚。共落实村级摩托车40辆,巡查时间达240小时,落实巡查人员216人,巡查时间1万余小时。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措施得当,排查化解环保突出问题。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源治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2份,禁养区关闭养殖场户有4户,签订关闭协议4户。对未经批准违法占地建设的养殖农用地责令停工,并下达停工执法文书。责令整改养鱼场所5处,农药经营户4户。开展散乱污企业治理,责令9家散乱污企业停业整改,完善环评手续,增加厂区除尘降噪去味等措施;督促13家搅拌站整改,落实拆除水泥立罐,场地打围以及沙石覆盖等措施;责令19个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环保不达标的机动车维修点停业整改,及时清理周边卫生和处理危废物品,清理公路沿线报废僵尸车辆7台。督促11家餐饮单位签订餐厨废弃物处置协议备案,督促36家卫生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危险废弃物自查和整改,规范卫生医疗机构医废管理。引导搬迁畜禽宰杀点2家,规范畜禽宰杀点1家。加强污水处理厂排查治理。加强煤矿企业问题治理,责令狐狸坡煤矿、长沙庙煤矿和富银煤进行尘污染、井下水污染整治。
四是强化问题跟踪,标本兼治,坚定不移开展环保治理。
加强信访收集和矛盾化解。共排查环保信访问题21个,县上督办信访件2个,所有信访问题全部建立台账,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开展化解处理。目前,已处理矛盾问题15件,处理回头看信访件1个。剩余问题安排专人跟踪落实,切实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实际问题,解决“最后一公里”落实问题。
四是强化边督边改,趁胜追击,迎难而上打赢环保攻坚战。
加强环保工作督查通报。石桥镇坚持边督查边整改边见成效,以重点突出环保问题为导向,开展环保督查工作17次,印发督查通报3期。环保办印发每日简报33期。同时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认识要更加清楚,工作要更加主动,责任要更加明确,继续加强秸秆禁烧宣传和巡查,加强水源环境巡查和保洁,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强企业问题整改“回头看”,加强督查问责,迎难而上完胜环保攻坚战。(王普亮)
编辑: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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