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4-11-05
近日,泸县云锦工商所成功处理了1起消费投诉,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确确实实感受到了“12315”的反应快速和工作到位。
11月4日,云锦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消费者张先生的投诉,张先生称其于2014年11月2日以50元的价格在一家手机营业厅购买了一张手机卡,当时商家称手机卡当天不能开通,要第二天才能开通。11月3日晚上张先生用新的手机卡给朋友打电话,结果发现手机卡竟然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开通,于是11月4日便去该营业厅询问,商家也没有给出相应的说法,一气之下便向云锦工商所进行投诉。
云锦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便立即到现场进行调解,商家立即为其开通手机卡并为没有按时开通手机卡给张先生带来不便进行道歉,主动赔偿张先生办理手机卡费用50元。(赖丽)
编辑:马庆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