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4-11-06
近日,四川省泸县工商部门迅速介入一起饲料购销合同纠纷,成功为一名云南省的经营户挽回损失上万元。
10月24日上午,来自云南省水富县的经营户李某找到泸县福集当地工商部门,称其在10月中旬与刘某的饲料销售公司推销员签订了一份关于某品牌的饲料购销协议,并支付货款22000元购买了两吨饲料添加剂;随后遭遇水富县工商部门检查,由于无法出示饲料质量证明文件,被责令暂停销售。根据该饲料包装上标识的生产厂家信息,李某追到泸县福集镇,联系生产商索取上述资料未果,只得上门寻求工商部门援手。
泸县工商执法人员逐一查看了李某提供的饲料添加剂样品、购销协议、欠条等书面资料,又问清了纠纷前后细节,决定由工商干部陪同当事人一道前往涉事饲料生产商进一步摸清、核实纠纷详情。
经过与饲料生产商反复沟通,工商人员在该饲料厂方主动配合下,全面掌握了相关情况:该饲料生产厂将该规格的系列饲料添加剂,授权给重庆永川市某饲料销售公司专营,而该饲料销售公司的推销员刘朝平在云南水富县发展代理点时,以自己个人的名义与李某签订了该份购销协议,并达成了第一笔价值两万余元的交易。
鉴于李某尚未在云南水富县当地取得经营资质,工商人员建议其应当及时在该地申办相关营业执照。对于李某目前余存的饲料添加剂,经过泸县工商部门再三与涉事的生产厂商、销售商进行协调,该永川饲料销售公司同意接受李某退货,并退还李某货款11000元。(陈香元)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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