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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棚改征收补偿款 明日开始首批兑付

川南在线2010—2019内江新闻网-内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4-11-11

  “只要在规定时间内交房,完成手续,就能拿到钱。”昨日下午,笔者在容器厂征收办看到,工作人员正在耐心地向被征收居民讲解政策。11月7日,市中区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与公告以及关于容器厂和滨江东路棚户区及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款兑付通知。


  该决定及公告的发布标志着我市本批次棚改项目正式进入征收补偿款兑付阶段,首先开启征收补偿款兑付的是容器厂和滨江东路棚户区及旧城改造项目,被征收户从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后,在一定时间内自行腾空房屋,缴清水、电、气、物管等相关费用后,拿到相应《费用清算告知单》,再到征收现场办公室将房屋钥匙交给工作人员,并由现场工作人员对房屋进行验收后出具《交房凭证》。


  被征收户凭《费用清算告知单》、《交房凭证》、《征收补偿协议》1份、《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资料交到各棚改旧城改造项目征收现场办公室,办理《领款单》后便可到邮政储蓄银行滨江西路支行一楼(容器厂片区)、邮政储蓄银行市中区支行营业部(滨江东路片区)办理领款手续。


  据悉,为方便被征收户搬迁,容器厂片区和滨江东路片区征收补偿款均将分两批次进行集中兑付。容器厂片区第一批兑付为11月12日至21日,第二批为11月21日至12月1日。滨江东路片区第一批兑付为11月20日至29日,第二批为12月1日至12月10日。


  此次征收补偿款兑付,有关部门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严格审核、阳光运行等一系列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专款专用,将保证补偿款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每一位被征收户的银行卡中。(实习生 熊子虚)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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