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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不到位 泸州一企业被罚四千停业20天

川南在线2010—2019泸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9-20

  近日,泸州市运管局点名通报了一起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企业,对该企业实施罚款4000元、停业整顿20天的行政处罚。

  7月19日,泸州市交通运输局带领泸州市运管局、泸县运管所整改验收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限期一个月整改的东方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到期复检验收,发现该公司对存在的13项安全隐患(或问题)整改不到位,敷衍塞责。验收组认为,泸州东方物流有限公司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不合格。

  随即,泸州市运管局要求泸县运管所依法对东方物流有限公司车辆技术档案二级维护录入不规范、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的问题,分别给予罚款3000元和10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20天。停业整顿期间,由泸县运管所将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收回,所有发出去的车辆从返回之日起,回场一辆停运一辆。

  通过20天的停运整顿,泸州东方物流有限公司将存在的13项安全隐患(或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到位。近日,经检查组验收,认为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同意其继续经营道路危化品运输业务。(何辛隅 记者 朱俊)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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