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4-11-27
经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批复,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泸州港收费站将于2014年12月1日纳入省内水运港口集装箱车辆标识站。
即从2014年12月1日起,通往泸州港集装箱码头的集装箱运输车在该站可以享受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按收费标准的40%收取的优惠。
集装箱运输车属于重型车辆,从成自泸赤高速公路泸州港收费站进出泸州港集装箱码头,避免了集装箱车辆穿越城区道路,对城区道路运输安全、缓堵保畅,都有积极作用。 (高福秋)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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