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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处罚 你知道吗?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4-12-09

  今年12月2日是全国第三个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日,在全国各地纷纷掀起了一场主题为“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的宣传高潮,这七类违法行为分别是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从近年交通违法查处情况看,这七类违法行为占所有交通违法行为总量近四分之一,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那么七类交通违法行为具体危害表现哪些方面呢?


  一、超速交通违法


  “十次事故九次快”、“一次超速有十害”,超速行驶危害多:一是易发追尾。超速行驶中当遇到紧急情况刹车时,同车道后车如超速行驶,则极易发生追尾事故;二是容易翻车。车速过快,转弯时离心力会增加,车速增为两倍,离心力增为四倍,车辆易发生侧滑,严重时会导致翻车;三是影响判断。速度越快,反应时间越短,视野越小。四是后果严重。车速越快,碰撞能量越大,如果时速为100公里,发生事故时,车辆相当于从十层楼的高度坠落,行人死亡率则为100%。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有关记分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6分;机动车驾驶人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二、超载交通违法


  “超载蝇头小利,平安一本万利”、“超载行驶,伤车害己”,超载的危害很大:一是影响车辆的使用寿命。超载会使车辆安全技术性能发生改变,关键部件受损严重,大大缩短车辆的使用寿命;二是增加车辆安全隐患。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影响汽车操纵性能,制动距离延长;三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主要表现为爆胎翻车、制动失效撞车等。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有关记分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记6分;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记3分。


  三、酒驾交通违法


  酒精对人体机理影响很大,酒后驾车会使驾驶人操作驾驶能力大大降低:一是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二是判断能力降低。饮酒后,驾驶人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三是视觉能力降低。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不能发现和正确辨别、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四是自控能力降低。在酒精的刺激下,人的自控能力大大降低,失去理性,对法律和道德的约束置之不理,往往会冒险驾车、野蛮驾驶。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刑法修正案(八)》,其中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规定为犯罪,将醉酒驾驶机动车处罚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深入人心是一个艰难而巨大的转变,酒驾之“治”,也是国家和社会文明的一种进步。


  四、毒驾交通违法


  近年来,吸毒后驾驶车辆成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新问题。吸毒比醉酒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影响更大。一是心理、生理机能出现问题。研究表明,吸毒后,驾驶人意志力、判断力、反应力严重衰退,识别道路交通情况能力、肌体协调能力急剧下降,给行车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二是隐蔽性强,难以查处。毒驾当事人大多数不具备明显外部特征,难以发现,往往要发生交通事故后经过检验才会发现为毒驾。


  为有效遏制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发生,公安部作出明确规定:正在依法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措施的吸毒成瘾未戒除人员,要主动到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驾驶证,未主动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领业务时,对发现属于三年内有吸毒记录或者成瘾未戒除人员的,不予受理申请。


  五、闯红灯交通违法


  红灯停、绿灯行,是基本的通行规则。闯红灯违法行为危害主要是:一是破坏通行规则。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二是发生交通事故几率高。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三是导致交通无序。行人和非机动车视法律为儿戏,随意闯红灯,既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也极大损害了社会文明风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90条规定,对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的规定,对闯红灯行为记6分。


  六、占用应急车道交通违法


  应急车道,被称为“生命通道”。占用应急车道的危害主要有:一是延误紧急救援。占用应急车道,致使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受阻,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处理事故、排险、疏导、抢救伤员,导致道路拥堵加剧,甚至造成伤员、病人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严重后果;二是加剧道路拥堵。当前方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遇到车多缓慢行驶时,部分驾驶人在应急车道和行车道内来回穿行、加塞,干扰正常通行的交通流,增加了交通拥堵程度;三是极易造成二次事故。部分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后,没有按规定打开报警闪光灯并在规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部分驾驶人疲劳时将车随意停在应急车道休息,极易使同向车辆不明前方情况,导致二次事故发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2条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应违者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的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的行为记6分。


  七、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


  斑马线,即人行横道线。不礼让斑马行为不仅违法,而且危害很大。一是威胁行人通行安全。斑马线是行人安全通过道路的生命线,也是行人的法定路权,不礼让斑马线容易造成人车碰撞事故,从而对行人造成人身伤害,甚至导致死亡;二是违背社会公德。行经斑马线,汽车与行人抢行,侵犯行人路权,反映出驾驶人对法律的漠视,对行人的冷漠,从另一个侧面体现了公民的文明程度和社会公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90条的规定,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应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的规定,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记3分。


  抵制“七类交通违法行为”人人有责,必须充分认识超速、超载、酒驾、醉驾、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做到人人抵制、积极检举违法,全社会共同维护法律的权威,建立一个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秩序。(蹇靓)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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