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9-29
为加强和规范农业执法行为,顺利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上新台阶,9月27日,泸州市农业局副局长陈超率队对泸县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农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督查组首先现场检查了泸县兆雅镇泸州市同富植保专业合作社、云龙镇果树专业合作社、玉街办、杨九的农药、种子、兽药(渔药)、饲料经营门市,对种养殖企业、专合社生产使用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农药、种子、兽药(渔药)、饲料等重要农资市场进行治理,并走访了行政相对人。
接着,督查组对泸县农业执法大队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查看,对行政执法台账以及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询问执法人员;随后,分别听取了科教法规股股长刘平对行政执法工作监管和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实施进展及“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情况、农业执法人员资格审核、执法证件管理和执法能力培训等工作作了汇报;农业执法大队副队长沈留杰对执法工作中《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标准》的实施情况等作了汇报;植保站站长郭利萍对泸县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农药使用技术的业务及经营许可现场审查技术指导工作情况汇报。
泸县农林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德权就泸县农林局农业行政执法农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农业行政执法推进农业综合执法等工作作了情况介绍。
督察组对泸县农业行政执法农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对执法过程中法律中没有明确而出现的新问题提出探讨。(毛爱平)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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